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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定积极探索社会管理新模式 专职民间“和事佬”促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

发布时间:2012-01-13 审核单位:云浮远教 点击数: 字体:[] []

    本报讯  (特约记者  潘泽辉  通讯员  陈灿威)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了解到,自中央、省、市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出了整体部署,描绘了“多方参与、共同治理”的新格局以来,罗定市积极探索社会管理新模式,整合社会资源,创新调解形式,全面实施村(居)民间调解员制度,赋予民间调解话语权,民间调解之道越走越宽,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“融合剂”。

    创新模式,聘用民间调解员,扩展“大调解”网络

    “我们也有人民调解委员会了!”这是罗定市国营罗平农场村民最近说得最多的话。罗平农场辖五个队有1500多名群众,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没有建立调解机构。今年下半年,在市和场相关领导的努力下,组成了由五个场干部和6名民间调解员组成的调解委员会。这意味着,该市21个镇(街)及罗平农场都拥有了人民调解委员会,当地的村民们有矛盾纠纷即可通过专职的调解组织来解决。

    为了加强社会管理,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,罗定专门制定了《罗定市建立村(居)民间调解员制度实施方案》,充分利用民间调解的优势资源,招聘一批威信高、地缘熟、懂法律政策又热心肠的“五老”人员(老教师、老干部、老党员、老军人、老父兄)、退休的政法工作者等。他们来自民间,长期从事基层工作,与群众联系紧密,能力强、经验多、人脉广,善于以老百姓容易接受的方式、语言进行调解,处理起民间纠纷来驾轻就熟。这些民间力量为调解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,将原有三级调解网络扩展延伸为覆盖市、镇、村、组的四级“大调解”网络。目前,全市2863个自然村已聘用民间调解员2348人,聘用率达到82%。

    构建和谐,发挥民间调解员的作用,实现“人性化”调处

    为确保群众“有苦可诉,有难可求”,该市通过科学规范管理民间调解员,按照属地原则,实行民间调解员包片责任制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和信息反馈制度、公布民间调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便民措施,畅通诉求渠道,架起了群众和政府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,使有矛盾纠纷的群众能在第一现场解决问题,让民间调解组织成为“不是法院的法院”,实现了“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”的调解目的,为促进社会和谐铺下了坚固的基石。

    欧志源是素龙街道思围村的民间调解员,他品行高尚,受人尊重,又十分关注村里的安定团结,是村里的“和事佬”,在他的积极配合下,思围村的矛盾纠纷都能解决在村基层。如思围村思西欧姓村民因修缮祖坟与邻村谭姓村民发生纠纷,涉及两大宗族,牵涉面广,一旦冲突激化,后果不堪想象;思围榃脑自然村村道硬底化建设因拆迁问题停建,几百个村民拿着锄头到施工现场,扬言要强行拆迁,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;思围文貌两村民因承包责任田权属问题发生纠纷,拖了5年,并近期诉至法院进入起诉程序……这一件件的矛盾纠纷,仅仅依靠镇(村)干部的调停,不一定能妥善解决得了,但民间调解员欧志源以自己的威信和影响力,敢于出面调解矛盾纠纷,由于方法得当,措施有效,各种矛盾纠纷得到了遏制化解,思围村多年来无出现过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,对村集体的稳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。

    现在,在罗定的各地乡村,老百姓发生矛盾纠纷,首先寻求的是民间调解员的帮助。遇到一些棘手的民间纠纷,综治、司法等部门会首先委托民间调解员调解,实在调解不成,再将调解过程形成历史记录,走司法程序。民间“和事佬”们以丰富的社会经验为百姓化解了涉及邻里纠纷、赡养纠纷、拆迁矛盾、土地纠纷等各类矛盾,筑起了维护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。据统计,今年以来,该市民间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428件,调解受理率达100%;调解成功416件,成功率达  97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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